來自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消息:我省發布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清單,清單中十大類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一目了然。
政策清單列出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政策、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優惠政策、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優惠政策、高校畢業生創辦領辦農牧業新型經營主體優惠政策、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培訓優惠政策、高校畢業生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優惠政策、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優惠政策、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優惠政策和其他優惠政策。
清單中專門列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我省高校畢業生可享受的優惠政策。
對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對護士執業資格、漁業船員資格、執業獸醫資格、演出經紀人員資格、專利代理師資格等準入類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該項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職業資格。用人單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畢業生的,不得將取得上述職業資格作為限制性條件。
尚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申請律師執業實習其他條件的,可先申請實習登記,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經律師協會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內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以按規定申請律師執業。
各地區統籌安排技能培訓,補貼時,要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納入補貼范圍。用人單位要按規定對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加強崗位培訓,提高其實際工作能力。
落實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各項待遇保障,按照規定為高校畢業生計算工齡,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切實維護合法權益。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準入類職業資格,高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被聘用從事相關工作的,事業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一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中小微企業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一次性補貼: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小微企業每招用1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進行就業登記的,給予企業1000元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