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官網發布《關于下達2020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預算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支持縣級政府兜住“;久裆、保工資、保運轉”底線,中央財政下達2020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預算。記者從財政部公布的“2020年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預算分配表”看到,青海獲得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32億余元,本次下達2898萬。
《通知》要求,省級財政要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按照資金管理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合理測算分配中央獎補資金,加強“三保”等重點領域經費保障,堅持“三保”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優先順序,進一步均衡省以下財力分配,加大對基層特別是財政困難地區的支持力度,切實提高縣鄉政府基本財力保障水平,切實兜牢縣級“三保”底線。省級、地市級財政在下達直達資金部分時,應單獨下發預算指標文件,并保持中央財政直達資金標識不變,同時在指標管理系統中及時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通知》強調,基層財政要加強中央財政直達資金統籌使用,積極改善民生;將中央財政直達資金分解落實到單位和具體項目時,對于資金來源既包含中央財政直達資金又包含其他資金的,應在預算指標文件、指標管理系統中按資金明細來源分別列示,在指標系統中分別登錄,并將中央財政直達資金部分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
據悉,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由中央財政設立,主要用于支持縣級政府彌補減收增支財力缺口,獎勵地方改善財力均衡度、加強財政管理提高管理績效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中央財政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分配對象是全國的縣、縣級市和農業人口占轄區內總人口比重超過50%的區。
財政部依據縣級政府承擔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基本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核定縣級政府基本財力保障范圍和保障標準,并根據政策變化情況,每年適時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