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暑期旅游旺季到來,青海省多地出現大量游客在公路中間拍照情況,對此,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網紅公路”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嚴禁各類旅行團體以公路拍照作為旅游產品,并在觀賞性公路安排和設置駐足拍照等旅游項目和環節。
近期,海西州315國道“南八仙波浪公路”、海東“扎碾公路”、互助北山“十二盤”等最美“網紅公路”吸引了大量游客駐足公路拍照,此行為存在著巨大的安全隱患,且這些公路均是交通要道,不屬于旅游專用道路,過往車輛尤其是重型貨車較多且車速較快,極易引發交通事故,不適合作為旅游拍照點。
旅游方面,要求導游人員在帶團過程中嚴禁示意司機隨意在“網紅公路”停車,讓游客駐足拍照,做好游客對“網紅公路”安全的正面引導及說明工作。通過提高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切實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避免給游客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及財產損失。同時,進一步加強導游人員培訓,行前要求帶團導游人員不得擅自把“網紅公路”介紹給游客,并帶領游客前往拍照。導游人員要充分落實安全提醒職責,在旅游途中督促駕駛員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有關法規,安全、文明行車,確保游客生命財產安全。
另外,根據近期旅游旺季“網紅公路”游客大幅度增加的情況,各觀賞性公路所在地交通部門已針對不文明交通行為屢屢出現、道路交通事故頻發、道路安全隱患頻現的實際,在“網紅公路”安排警力進行常態化巡邏,并專門設置道路交通警示牌,對違規停車拍照者予以重罰。各市州文化旅游管理局要積極配合交通部門做好“網紅公路”的安全工作,重點對組織違法違規停車拍照的旅行社和旅游團隊信息進行核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組團旅行社、帶團導游存在的危害游客安全行為視為擾亂旅游市場行為予以嚴查,確保旅行社組織的各類旅游團隊不在“網紅公路”停車駐留拍照。
同時,要求各市州文化旅游局要督導旅行社加強旅游交通安全培訓,進一步強化導游人員、駕駛員等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各旅行社不得將公路拍照作為旅游產品及吸引游客的“宣傳賣點”,旅行社要充分利用自身條件和各類媒體平臺廣泛、深入地開展旅游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大各類“網紅公路”拍照安全事故的宣傳,嚴格落實行車安全提示及安全乘車宣傳片播放制度,不斷提升廣大游客的旅游交通安全意識,安全文明出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