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性經濟合作是指某一個區域內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為了維護共同的經濟和政治利益,實現專業化分工和進行產品交換而采取共同的經濟政策,實行某種形式的經濟聯合或組成區域性經濟團體。 區域經濟合作的意義 (1)實現貿易自由化,取消歧視待遇,取消貿易的數量限制、非關稅壁壘,形成區域性的統一市場,促進區域內部貿易增長。 (2)有助于成員國之間的分工合作,促進科技一體化,取消成員國之間的投資限制,通過企業兼并或企業合作,促進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實現產業的高級化,促進區域內部的分工合作。 (3)通過區域經濟合作聯合起來的貿易集體經濟實力大大增強,增強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實力。 世界主要區域經濟合作組織 1.歐洲自由貿易聯盟 歐洲聯盟是二戰后第一個成立的區域經濟集團,它的前身是歐洲經濟共同體。1957年在意大利的羅馬簽訂了無限期有效的《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通稱《羅馬條約》,該條約予1958年1月1日正式生效。 2.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1989年11月,在澳大利亞前總統霍克的倡議下,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第一屆部長級會議在堪培拉召開,它標志著亞太經濟合作由過去的民間論壇發展成政府間的磋商,從而拉開了亞太地區更為廣泛的經濟合作。此后,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的成員國不斷增加,由最初的12個創始國發展到今天的18個成員國,并且在制度化建設方面也取得了較大的進展。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有三個特征:一是合作形式的靈活性。二是合作方式的多樣性。三是開放性。 3.北美自由貿易區 1987年,美國與墨西哥簽署貿易協定大綱,以此為基礎,兩國總統于1990年12月宣布將就有關兩國間的自由貿易展開談判,加拿大也表示出極大的興趣。1992年底,三國總統共同簽署了《北美自由貿易協定》,1992年又增補了一個“補充協定”,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 4.東南亞國家聯盟 東南亞國家聯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簡稱東盟(ASEAN)。成員國有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泰國、菲律賓、新加坡、文萊、越南、老撾、緬甸和柬埔寨。其前身是馬來亞(現馬來西亞)、菲律賓和泰國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東南亞聯盟。1967年8月7-8日,印度尼西亞、泰國、新加坡、菲律賓四國外長和馬來西亞副總理在曼谷舉行會議,發表了《曼谷宣言》(《東南亞國家聯盟成立宣言》),正式宣告東南亞國家聯盟成立。 5. 歐亞聯盟 歐亞聯盟,主要為歐亞經濟聯盟,歐亞經濟聯盟是一個由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俄羅斯、亞美尼亞、塔吉克斯坦、吉爾吉斯6個前蘇聯國家為加深經濟、政治合作與融入而計劃組建的一個超國家聯盟。 2011年10月,該計劃由俄羅斯時任總理普京以歐盟為基礎而提出并引發關注。但作為一個概念,首次是由哈薩克斯坦總統納扎爾巴耶夫于1994年在莫斯科大學演講期間提出的。 需要說明的是,歐亞聯盟并不是整個歐亞大陸的聯盟,歐亞是指“歐亞地區”,也就是獨聯體地區。 2014年5月29日,負責俄羅斯、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三國一體化進程的歐亞經濟委員會最高理事會會議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舉行,俄羅斯總統普京、白俄羅斯總統盧卡申科、哈薩克斯坦總統納扎爾巴耶夫簽署了《歐亞經濟聯盟條約》。 根據條約,歐亞經濟聯盟將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啟動,到2025年聯盟將實現商品、服務、資金和勞動力的自由流動,終極目標是建立類似于歐盟的經濟聯盟,形成一個擁有1.7億人口的統一市場。歐亞經濟聯盟不等于歐亞聯盟。 |